枯草芽孢杆菌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211162低毒杀菌剂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211162
首次批准日期
2021-08-06
有效期至
2031-08-05
农药名称
枯草芽孢杆菌
毒性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100亿芽孢/克
重新核准日期
2026-05-21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有效期内
备注
2026年5月21日,增加烟草青枯病。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枯草芽孢杆菌bacillus subtilis100亿芽孢/克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烟草青枯病50—60克/亩喷雾
烟草黑胫病40-60克/亩喷淋茎基部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在发病前或病害初期施药效果最佳。使用前兑水将药液充分摇匀,黑胫病喷淋茎基部;青枯病对整个植株均匀喷雾,亩用水40—60公斤,间隔7—10天施药一次,每季连续施药3次。2.请勿在强阳光下使用,在傍晚或阴天用药效果最佳。3.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产品性能
本品为微生物源杀菌剂,该药剂喷淋或喷雾在作物表面,其活芽孢利用植物表面的营养和水分进行繁殖,占领整个植物表面,同时分泌具有杀菌作用的活性物质,达到有效排斥、抑制和杀灭病菌的作用。
注意事项
1.本品不能与强碱性物质混用。2.使用本品应戴防护手套、口罩;穿长衣、长裤、鞋等防护衣物。使用期间不可吸烟、饮水及吃东西,施药后要及时洗手、脸等暴露部位并更换衣物。3.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应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附近禁用。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及过敏者避免接触本品。
中毒急救措施
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皮肤接触:立即脱掉被污染的衣物,用肥皂和大量清水彻底清洗;眼睛溅药:立即将眼睑翻开,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再请医生诊治;吸入:立即离开施药现场,转移到空气流通处;误服:用清水充分漱口后,并立即携带标签到医院,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并远离火源、热源。2.应当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触及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物、饮料、饲料、粮食、种子和肥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时应注意防晒、防雨淋;搬运时轻搬轻放,确保包装物不破损、不泄漏。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