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每季最多使用1次。2.在水稻移栽前3~7天稻田水整地捞平沉浆后进行施药,亩用药剂量经二次稀释后倒入喷雾器中,加水10公斤,去掉喷雾器喷头甩施。3.施药后2天内只灌不排,插秧时保持田内3-5厘米的水层,插秧后保持此水层10天以上,避免淹没稻苗心叶。
产品性能
本剂为水稻移栽田选择性芽期除草剂,施用后,其有效成分在水面迅速扩散后沉入土壤表层,形成封闭药膜,从而将靶标杂草消灭在萌芽状态,可防治禾本科的稗草、千金子等,莎草科的异型莎草、藨草、扁秆藨草等,以及阔叶杂草如鸭舌草、雨久花、节节菜、泽泻、野慈姑、眼子菜、狼把草等。
注意事项
1. 使用前请详细阅读产品标签,严格按标签推荐的剂量和方法施用。2.配药和施药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3.本品对鱼类、溞、藻类等水生生物有毒,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鱼、虾、蟹等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能直接排入水体。4.开启包装时注意用力不要过大,以免药剂散逸。5.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6. 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避免接触本品。
中毒急救措施
该产品对眼睛、皮肤有刺激性,使用时避免药液接触眼睛、皮肤。 1. 中毒症状:动物实验表明对眼睛中度刺激性,对皮肤有轻度刺激性。2. 眼睛溅药:立即翻开眼睑,用清水冲洗至少15min,再请医生诊治。3.误服:则应立即催吐,并携此标签立即就医。 4. 皮肤接触:立即脱去污染的衣物,用肥皂和大量清水冲洗皮肤暴露部位,请医生诊治。5.发生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畅通,请医生诊治。6. 解毒剂:无专用解毒剂,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1. 本品应密封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2. 本品应置于儿童、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4. 贮存或运输时堆高不得超过规定,注意轻拿轻放,以免损坏包装,导致产品泄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