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于在马铃薯苗后,禾本科杂草1-3叶期,阔叶杂草2-4叶期茎叶均匀喷雾。2、使用本品前后七天内,禁止使用有机磷杀虫剂,勿超剂量使用,避免产生药害。3、喷药时防止药液飘移至临近小麦、玉米等禾本科作物田。合理安排后茬作物,保证安全间隔。4、严禁马铃薯苗高10厘米后施药。5、喷药时应注意风向,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安全使用标准:每季最多使用1次。
产品性能
本品为马铃薯田苗后茎叶处理除草剂,由三种不同作用机制的除草剂混配而成。对马铃薯田的一年生禾本科和阔叶杂草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注意事项
1、本品不可与其他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有机质含量低于2%的砂质土,不宜使用本品。2、使用本品应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穿戴长衣、长裤、帽子、口罩、手套等,避免皮肤接触及口鼻吸入。使用中不可吸烟、饮水及吃东西,使用后及时用肥皂和大量清水清洗手、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更换衣物。3、施药时应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域,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禁止在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使用。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4、避免孕妇和哺乳期的妇女接触本品。5、用过的废弃物应妥善处理不可随意丢弃,也不可做他用。
中毒急救措施
对眼睛和皮肤有刺激性,使用时避免接触眼睛和皮肤。 急救措施: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物,用软布去除污染农药,立即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眼睛接触:立即用流动清水冲洗至少15 分钟。吸入:立即离开施药现场,转移到空气清新处。误服:严禁引吐,应先立即用清水漱口,再携带本标签到医院诊治。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勿与食品、种子、饮料、粮食、饲料等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