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铵膦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211103低毒除草剂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211103
首次批准日期
2021-07-02
有效期至
2031-07-01
农药名称
草铵膦
毒性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88%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有效期内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草铵膦glufosinate-ammonium88%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非耕地杂草50-75克/亩茎叶喷雾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 本品的适宜施药时期为非耕地杂草生长旺盛期,注意定向茎叶喷雾均匀、周到。 2. 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避免飘移药害。3.本品为触杀型除草剂,使用时采用定向茎叶喷雾将药液喷于杂草茎叶上才能有效。
产品性能
本品属膦酸类除草剂,为非选择性触杀型灭生性除草剂,可有效防除单子叶和双子叶杂草,具有在叶子内横向转移作用,本品可用于非耕地杂草的防除。草铵膦的作用机理:属谷氨酰胺合成抑制剂,谷氨酰胺合成受抑制后,导致铵离子累积,光合层被破坏,从而达到杀灭杂草的目的。
注意事项
1.严格按农药安全使用规则正确使用,未用完的草铵膦保存在原包装内,盖紧瓶盖,并远离儿童、饮料和食物。2.喷雾器使用后要彻底清洗干净。如有其他疑问,请咨询当地植保部门或生产厂家。3.使用本品时应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穿防护服,戴防护手套、护目镜、口罩等,避免皮肤接触。使用中不可吸烟、饮水及吃东西,使用后及时清洗手、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更换衣物。4.禁止在河塘等水体清洗施药器具。5.用过的容器要妥善处理,不可作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农药包装废弃物应当及时交回经营者。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头昏、头痛、恶心、呕吐、腹泻、腹痛、发烧、多涎、面色苍白、视力模糊、呼吸困难、昏迷、严重者可因呼吸中枢衰竭而造成死亡危险,对眼睛有刺激性。1.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物,用软布去除沾染农药,立即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 2.眼睛溅入:立即用流动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3.吸入:立即离开现场,转移到空气清新处。4.误食:立即停止服用,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带农药标签到医院就诊;用1%碳酸氢钠或1%食盐水洗胃;并视中毒轻重酌量口服或肌注阿托品,同时肌注解磷定等,必要时静脉补液或输血、止痉、保肝。忌用吗啡、氯丙嗪。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当置于儿童、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保存; 2.本品应储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和动物饲料在一起存放或运输。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