莎稗磷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210424低毒除草剂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210424
首次批准日期
2021-03-30
有效期至
2031-03-29
农药名称
莎稗磷
毒性
剂型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40%
重新核准日期
2026-01-16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有效期内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莎稗磷anilofos40%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水稻移栽田一年生禾本科杂草、莎草40-50毫升/亩药土法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于水稻移栽缓苗后(移栽后5—7天),田间禾本科杂草2叶前,药土法撒施施药。2.施药时稻田内保持3—5厘米水层,勿使田水淹没水稻心叶,保水5—7天。3.每季最多使用1次。应根据田间杂草草相及抗性等具体情况,科学合理用药。施药时避免药剂与其他作物接触。
产品性能
本品是移栽水稻田杂草苗前和苗后早期施用的选择性除草剂。药剂主要通过植物的幼芽和地中茎吸收,抑制细胞分裂与伸长。用于防治正萌发及2.5叶期前的杂草。用于插秧水稻田,防除稗草(包括稻稗)、千金子、异型莎草、水莎草、牛毛草、扁秆藨草、酸模叶蓼等一年生禾本科杂草、莎草。本品对水稻安全,药剂的持效期30天左右。
注意事项
1. 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周围开花植物花期禁用,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2.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作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3.本品对鱼等水生生物中等毒性,其废弃物和污染物应作集中焚烧处理,避免其污染地表水、沟渠和鱼塘等水源。4.本品对皮肤有刺激作用,施药时应戴防护口罩、眼镜和手套,穿防护服,严禁吸烟和饮食,不得迎风施药,避免身体直接接触药液。5.施药后要及时洗手和洗脸。6.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本品。
中毒急救措施
1.中毒症状:头疼眼花、腹疼、无意识、呼吸困难、瞳孔变小、痉挛等。2.皮肤接触:立即用肥皂水清洗身体。3.眼睛溅入:立即用流动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并就医。4.吸入:立即离开施药现场,转移至空气流通处并就医。5.误服:禁止引吐,如发现有头疼眼花、腹疼、无意识、呼吸困难、瞳孔变小、痉挛等现象,立即携带本标签送医院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储存温度0—30℃,最低不低于零下5℃,尽量避免冰冻,不可倒置。远离火源、热源。2.本品应当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