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铵·草甘膦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210342低毒除草剂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210342
首次批准日期
2021-03-11
有效期至
2031-03-10
农药名称
草铵·草甘膦
毒性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40%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有效期内
备注
2023年7月9日,变更原持有人山东省济南一农化工有限公司。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草铵膦glufosinate-ammonium10%
草甘膦glyphosate30%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非耕地杂草200-300毫升/亩茎叶喷雾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在非耕地杂草旺盛生长期使用;定向茎叶喷雾,注意不要喷到其他作物绿叶上,以免产生药害。施药后5天内不能割草、放牧、耕翻等。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有雨,请勿施药。
产品性能
本品为草铵膦和草甘膦二元复配而成的广谱型灭生性除草剂,草铵膦是以积铵触杀为主,草甘膦是以内吸传导为主,两者复配具有除草速度快,杀草谱广,控草时间长等特点。对耐受草甘膦的部分恶性杂草如牛筋草、小飞蓬等效果较好,对绝大部分杂草都有效。
注意事项
1.使用时需均匀全面喷雾,注意避免施药时药液飘移到临近作物。具体施用时,需在当地农技植保部门指导下使用。2.本品遇土钝化,因此在稀释和配制本品药液时,应使用清水,禁止用浑浊的河水或沟渠水配药,以最大限度地提高除草的效果。3.施药时请避免飘移到其他作物、手套,穿长衣裤等,不能吃东西、喝水、吸烟等;施药完毕请立即用肥皂水清洗手和脸等。4.刚施药后的区域禁止人畜进入。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施药,勿将制剂及其废液弃于池塘、沟渠、河溪和湖泊等,以免污染水源。禁止在河塘等水域清洗施药器具。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5.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禁止接触此药。6.为避免产生抗药性,建议与其它作用机理不同的除草剂轮换或交替使用。
中毒急救措施
如不慎接触皮肤,应立即用大量清水及肥皂清洗干净;若溅到眼睛中,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严重时就医;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立即移至空气清新处;如不慎误服,立即停止服用,并携本标签把病人送往医院,对症治疗。本品无特效解毒剂。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和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保存。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它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