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防除棉花田一年生杂草,在棉花播种前(新疆地区)或播后苗前进行均匀土壤喷雾,每亩兑水量30—60公斤。2.防除水稻移栽田一年生杂草采用毒土法施药,取药后先拌10公斤沙土配成母土,然后与其余沙土混匀均匀撒施。施药后保证水层3—5厘米,保持3—6天。南方水稻移栽田在水稻移栽后5—7天,秧龄30—35天以上,株高20公分以上的大苗移栽田使用。小苗移栽的机插秧田和抛秧田禁用。东北水稻移栽田在水稻移栽前5—7天,水田整地沉浆后使用。3.严禁大水淹没水稻心叶;配制毒土应搅拌均匀。南方稻田使用标签推荐剂量的低剂量,东北稻田可使用标签推荐剂量的高剂量,但切勿超量使用。4.每季最多使用1次。
产品性能
乙氧氟草醚是一种二苯醚类触杀型除草剂。本品用于防除水稻移栽田、棉花田一年生杂草。
注意事项
1.使用前仔细阅读此标签,并严格按照标签使用。2.拌毒土和施药时应穿长衣长裤防护服、鞋子,戴帽子、口罩、护目镜和防护手套等防护用具,避免眼睛或皮肤接触及口鼻吸入;工作期间不可吸烟、饮水和进食;工作后及时清洗手、脸等暴露部位皮肤,更换并清洗防护衣物和用具。3.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应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及过敏者避免接触本品。
中毒急救措施
使用中或使用后如出现不适,应立即停止接触,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溅入眼睛,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皮肤接触,脱去被污染的衣物后立即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吸,立即离开施药现场并转移至空气流通处。误服,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本品无特殊解毒剂,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远离火源、热源。2.本品应当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