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最多使用1次,防治水稻移栽田一年生杂草采用毒土法施药,取药后先拌10公斤沙土配成母土,然后与其余沙土混匀均匀撒施。2. 施药后保证水层3—5公分,维持3—6天。3. 南方水稻移栽田在水稻移栽后5—7天,秧龄30—35天以上,株高20公分以上的大苗移栽田使用。小苗移栽的机插秧田和抛秧田禁用!东北水稻移栽田在水稻移栽前5—7天水田整地沉浆后使用。4. 特别注意:严禁大水淹没水稻心叶,配制毒土搅拌均匀;南方稻田使用低剂量,东北稻田可用高剂量,切勿超量。5.防治桉树林一年生杂草在桉树林杂草出土前土壤喷雾施药1次。
产品性能
本品是一种二苯醚类触杀型除草剂,可用于防治一年生阔叶杂草、莎草及稗草,但对多年生杂草只有抑制作用。可用于防治水稻移栽田和桉树林的一年生杂草。
注意事项
1.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适当的防护服及用具,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等。2.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应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及附近禁用;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3.请严格按照标签说明使用。4.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本品。5.不在水土流失区域进行施药。
中毒急救措施
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1.皮肤接触:立即脱去被污染的衣物,用大量清水冲洗皮肤暴露部位。2.眼睛溅入:立即翻开眼睑,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3.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流通处,保持呼吸道畅通。4.不慎误服:用清水充分漱口后,携此标签送医诊治。5.无专用解毒剂,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远离火源、热源。2.本品应当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