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铵膦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201116低毒除草剂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201116
首次批准日期
2020-12-25
有效期至
2030-12-24
农药名称
草铵膦
毒性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88%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有效期内
备注
2025年9月25日,变更原持有人上海沪联生物药业(夏邑)股份有限公司。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草铵膦glufosinate-ammonium88%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非耕地杂草50-100克/亩茎叶喷雾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在杂草生长旺盛期施药,若杂草数量大且草龄较大,应选择用高剂量。2.大风天或预计一小时内有降雨,请勿施药。3.每季作物最多使用一次。50-100g/亩,兑水均匀茎叶喷雾。注意避免飘移药害。
产品性能
本品属磷酸类除草剂,可防除多种一年生和多年生绿色杂草。草铵膦通过抑制谷氨酰胺合成,导致植物体内铵积累,光合作用被抑制,达到除草目的。本品具有杀草谱广、持效期长、耐雨水冲刷等特点。
注意事项
1.施药时注意均匀全面喷雾,确保杂草叶片充分均匀着药,注意避免药液漂移到临近作物。2.本品遇土钝化,在配药时使用清水,禁止用浑浊的河水或者沟渠水配药。3.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长衣、长裤、帽子、口罩、手套等防护措施,使用时禁止饮食和吸烟,使用后及时用肥皂和清水彻底清洗裸露皮肤并更换衣物。4.使用本品时应远离水产养殖区,严禁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桑园及蚕室附近禁用。5.用过的包装应妥善处理,不可作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6.孕妇、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中毒急救措施
本品对眼睛有刺激性,使用时避免药液接触眼睛、皮肤,以避免药液接触眼睛、皮肤、粘膜等。对眼睛有刺激,不慎溅入眼睛,提用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至少15分钟,就医。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如发生误服,应及时携标签将病人送医院对症治疗。无特效解毒剂,应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和热源。2、本品应加锁保存,置于儿童触及不到的地方。3、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同贮同运。避免与酸、碱性介质混放。运输时要注意避光、防高温和雨淋。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