枯草芽孢杆菌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200923低毒杀菌剂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200923
首次批准日期
2020-10-28
有效期至
2030-10-27
农药名称
枯草芽孢杆菌
毒性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200亿芽孢/毫升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有效期内
备注
2024年4月28日,变更原持有人江西顺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枯草芽孢杆菌bacillus subtilis200亿芽孢/毫升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水稻稻瘟病90-100毫升/亩喷雾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 应于病害发生前或发生初期,水稻分蘖至孕穗期喷雾,间隔7~10天,连续施药2次,施药注意喷及叶片及穗部。2. 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有雨,请勿施药。
产品性能
枯草芽孢杆菌属于芽孢杆菌属细菌,是一种可厌氧进行生长繁殖的革兰氏阳性短杆菌,其自身没有致病性,并且具有生长快、营养简单、能产生耐热、抗逆芽孢等突出特征。芽胞杆菌能够分泌抗菌物质来抑制病原菌生长,并诱导植物防御系统抵御病原菌入侵,且不易使靶标菌产生抗药性,对水稻稻瘟病具有良好的防治效果。
注意事项
1.使用前请详细阅读产品标签,请按照农药安全使用准则和产品标签使用本品。2.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3.本品对皮肤有刺激性。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手套和口罩等,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不可吃东西,饮水等,施药后及时洗手和洗脸。4.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杀虫剂交替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5.在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附近禁用,请勿将制剂及其废液弃于池塘、河溪和湖泊等,以免污染水源;使用过的施药器具应清洗干净,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倾倒废弃物;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6.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7.用过容器和废弃物应妥善保存,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8.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
中毒急救措施
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皮肤接触:立即脱去被污染的衣物,用大量清水冲洗皮肤暴露部位。眼睛溅入:立即翻开眼睑,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再请医生诊治。不慎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清新处,请医生诊治。误服:立即停止服用,并携带农药标签到医院就诊。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种子和粮食等同贮同运。运输时,注意包装不能倾倒、压破、防高温雨淋。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