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配药前请摇匀,配药时采用二次稀释法;配好的药液要立即使用。2.本品使用时期应于水稻直播后2—4天进行喷雾,注意喷雾均匀。3.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4.每季作物最多使用1次。
产品性能
本品是一种复配除草剂,能有效防除稗草、千金子、马唐、鲤肠、陌上菜、丁香蓼、鸭舌草、节节菜、碎米莎草等一年生及部分多年生杂草。
注意事项
1.施药后对后茬敏感作物应当间隔80天以上。阔叶作物对本品敏感,施药时避免药液飘移到其他作物上。2.田畦要求平整,稻谷必须经过催芽,在大多数稻谷达到芽长一粒谷后再播种,如盲谷播种,待谷种露白后立即施药。播种浸稻谷要根芽正常,切忌有芽无根。3.避免在水稻播种早期胚根系暴露在外时使用。4.秧苗两叶一心后应灌浅水保证药效得到充分发挥。5.剩余的药液和洗刷施药用具的水,禁止倒入鱼塘、河流、沟溪等水体。6.使用时应穿长衣长裤、靴子,戴帽子、护目镜、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具;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吸烟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并洗涤施药时穿着的衣物。7.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8.用过的容器和废弃物应妥善处理,不可随意丢弃或作他用。9.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中毒急救措施
用药时如果感觉不适,立即停止工作,并携此标签送医就诊。不慎吸入应立即离开施药现场,转移到空气流通处。皮肤接触:立即脱掉污染衣物,用大量清水冲洗被污染的皮肤,如皮肤刺激感持续,请医生诊治。眼睛接触:立即翻开眼睑,用流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请医生诊治。如吸入、误服此药剂,勿用药物引吐,应饮用大量水催吐。所有中毒者应立即携此标签请医生治疗,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储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同储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