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防治柑橘树介壳虫,于柑橘采果后可用本品进行休眠期清园,施药1—2次,柑橘萌芽前用本品清园1—2次,每季作物最多使用2次,安全间隔期为15天。2.防治山楂树、食用玫瑰、金银花康氏粉蚧,于低龄若虫发生始盛期用药,喷雾施药1次。3.施药时注意喷雾均匀周到,防止漏喷。4.大风天或预计施药后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5.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6.在推广使用前,应先在山楂树、食用玫瑰、金银花上开展小范围的作物安全性试验。
产品性能
本品为农用喷淋矿物油乳剂,通过物理作用,在害虫周围形成油膜,封闭害虫气孔及阻隔害虫的感触器官,将其阻隔、窒息致死。可防治柑橘树介壳虫、山楂树、食用玫瑰、金银花康氏粉蚧。
注意事项
1.不可与百菌清、含硫磺、成分不详高度离子化的微肥及本身容易产生药害的药剂等物质混用。2.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3.使用前请仔细阅读标签及相关说明,严格按《农药安全使用标准》使用,也可在当地植保专家或技术人员的指导下使用。4.柑橘的幼花、幼果期慎用,在气温高于35℃或土壤和作物严重缺水时,请慎用。5.使用时应穿长衣长裤、靴子,戴帽子、护目镜、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具;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吸烟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并洗涤施药时穿戴的衣物;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及过敏者避免接触本品。6.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应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及附近禁用。
中毒急救措施
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1.皮肤接触:脱掉被污染的衣物,用软布去除沾染农药,用大量清水和肥皂清洗。2.眼睛溅入:立即将眼睑翻开,用清水冲洗15—20分钟,再请医生诊治。3.吸入:立即离开施药现场,转移到空气流通处。4.误服:立即停止服用,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带农药标签到医院就诊。5.无特效解毒药,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处,远离火源、热源。2.本品应当置于儿童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混合储存。4.运输时应注意避光,防高温、雨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