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物油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262754低毒杀虫剂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262754
首次批准日期
2026-07-15
有效期至
2031-07-14
农药名称
矿物油
毒性
剂型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97%
重新核准日期
—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有效期内
备注
质量浓度805克/升。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矿物油petroleum oil97%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柑橘树介壳虫100-150倍液喷雾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于柑橘介壳虫发生初期喷雾施药1次。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高温季节在上午11时前和下午3时后施药效果更好。避免气温高于35℃或低于5℃时使用本品。3.喷药时必须均匀全面,使植株完全着药,形成覆盖植株和植株上的所有害螨及其卵的完整油膜。4.按照标签推荐剂量使用,作物花蕾期和初花期慎用。5.本品勿与离子化的叶面肥混用,勿与不相容的农药混用,如硫黄和部分含硫的杀虫剂和杀菌剂等;不要在特定生长期与本身容易产生药害的农药混合使用,如在嫩梢和幼果期,不要与炔螨特、啶氧菌酯、丙环唑等混用。6.冬季严寒后,不宜马上喷雾,应待温度恢复正常后7—10天再喷施,以免造成落叶或加速落叶。
产品性能
本品通过在害虫虫体形成油膜,封闭气孔令其窒息死亡,用于防治柑橘树介壳虫。
注意事项
1.使用前仔细阅读此标签,并严格按照标签使用。2.配药和施药时应穿长衣长裤防护服、鞋子,戴帽子、口罩、护目镜和防护手套等防护用具,避免眼睛或皮肤接触及口鼻吸入;工作期间不可吸烟、饮水和进食;工作后及时清洗手、脸等暴露部位皮肤,更换并清洗防护衣物和用具。3.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应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及过敏者避免接触本品。
中毒急救措施
使用中或使用后如出现不适,应立即停止接触,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溅入眼睛,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皮肤接触,脱去被污染的衣物后立即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吸,立即离开施药现场并转移至空气流通处。误服,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本品无特殊解毒剂,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远离火源、热源。2.本品应当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