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按照推荐制剂用药量,非耕地杂草生长旺盛期,兑水30—50公斤/亩稀释后,均匀茎叶喷雾1次;于柑橘园杂草生长旺盛期,兑水40—50公斤/亩稀释后,定向均匀茎叶喷雾1次;于葡萄园杂草生长旺盛期,兑水30—45公斤/亩,定向均匀茎叶喷雾1次;于花椰菜田杂草生长旺盛期,兑水30—50公斤/亩,定向均匀茎叶喷雾1次;于豇豆田杂草生长旺盛期,兑水30—60公斤/亩,定向均匀茎叶喷雾1次;于香蕉园杂草生长旺盛期,兑水30—45公斤/亩,定向均匀茎叶喷雾1次;于茶园杂草旺盛生长期,兑水30—40公斤/亩,定向均匀茎叶喷雾1次。2.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有雨,请勿施药。3.禁止在田间道路、田埂、休耕地、林场林地等农林业区域使用。在葡萄园、香蕉园、花椰菜田、豇豆田、柑橘园和茶园使用要注意采取保护性用药措施,避免飘移药害。
产品性能
本品属于膦酸类除草剂,是谷氨酰胺合成抑制剂,具有触杀作用和内吸作用。施药后短时间内,植物体内铵代谢陷于紊乱,细胞毒剂铵离子在植物体内积累,于此同时,光合作用被抑制,达到除草目的,适用于防除非耕地、葡萄园、香蕉园、柑橘园、豇豆田、花椰菜田和茶园一年生和多年生杂草。
注意事项
1.使用时需均匀全面喷雾,喷湿喷透,施药时喷头上应加装保护罩,避免药液飘移到临近作物,以免药害发生。具体施用时,需在当地农技植保部门指导下使用。2.本品遇土钝化,因此在稀释和配制本品药液时,应使用清水,禁止用浑浊的河水或沟渠水配药,以最大限度提高除草效果。3.本品对皮肤和眼睛有刺激性,施药时请戴上口罩、手套和护目镜,穿长衣裤等,不能吃东西、喝水、吸烟等;施药完毕请立即用肥皂水清洗手和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更换衣物。4.刚施药后的区域防止人畜进入;容器的洗涤用水和残留农药不得流入河流、鱼塘等水域。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及附近禁用。禁止在河塘等水体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鸟类保护区及附近禁用。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瓢虫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5.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避免接触此药。6.用过的容器和废弃物应妥善处理,不可作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置,及时交回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7.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携标签就医。
中毒急救措施
如不慎接触皮肤,应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若溅到眼睛中,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严重时就医。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立即移至空气清新处。如不慎误服,立即引吐,并携本标签及时把病人送往医院对症治疗。本品无特效解毒剂。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和热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或动物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混合储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