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施药的最佳时期为杂草生长旺盛期。药液用清水稀释,不得使用污水、混浊水,以免降低药效。2、选择晴好天气,按防治作物、用药量、使用方法定向均匀喷雾。根据杂草的株高,调节喷头高度,喷雾时勿接触作物绿色部分,以免产生药害。 3、如施药后4小时内下雨,会影响药效,应酌情补喷。
产品性能
本产品是由草铵膦和草甘膦复配而成的灭生性除草剂,用于防除非耕地杂草。
注意事项
1、在异常情况条件下或推广使用,需请当地植保人员予以指导。2、施用本品后5天内勿割草、放牧和翻地。使用本品大面积灭草时,药后杂草与灌木成片干枯,应注意火灾发生。3、桑园及蚕室附近禁用。刚施药后的区域防止人畜进入;容器的洗涤用水和残留农药不得流入河流、鱼塘等水域。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域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清洗施药器具。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用品,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6、用过的包装物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7、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除草剂轮换使用。
中毒急救措施
本品对皮肤和眼睛有刺激作用。如不慎接触皮肤,应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若溅到眼睛中,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立即移至空气清新处;如不慎误服,立即引吐,并携本标签及时把病人送往医院对症治疗。本品无特效解毒剂。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宜保存于通风、阴凉、干燥的库房中。贮运时,严防潮湿和日晒,远离火源和热源。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同贮同运。避免与皮肤、眼睛接触,防止由口鼻吸入。贮存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贮运过程中严防泄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