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于冬小麦4叶期至拔节前、阔叶杂草3—6叶期,茎叶喷雾施药。于空心莲子草旺盛生长期,茎叶喷雾施药。2.本品于直播稻分蘖后期、杂草3—5叶期茎叶喷雾施药1次。施药前1天排干水层,使杂草茎叶2/3露出水面,施药后1天灌水,勿使水面淹没水稻心叶,保持3—5厘米水层7天。3.严格按照推荐用量使用,每亩兑水30—40公斤,均匀细致喷雾。4.施药时应关注天气预报,大风天或预计6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5.水稻幼苗期或幼穗分化期对药剂敏感,不宜过早或过晚用药,水层勿淹没水稻心叶以避免药害。6.每季最多使用1次。
注意事项
1.制种小麦、水稻及间套种其他作物的小麦田、水稻田禁止使用。2.间套种或混种有阔叶作物的田块,不能使用本品。3.本品二次稀释后现配现用。施药过程中若遇大风、下雨、降雪等影响喷雾效果的情形时应停止施药。严禁重喷或漏喷,并防止雾滴飘移到其他田块。4.本品对禾本科杂草无效。5.请在农技人员指导下,根据杂草发生基数及种类、小麦和水稻生长状况、施药时天气条件等因素在推荐剂量范围内,科学合理的调整用药剂量。6.使用时应穿长衣长裤、靴子,戴帽子、护目镜、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具;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吸烟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并洗涤施药时穿着的衣物。7.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置,及时交回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及附近禁用;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8.避免孕妇和哺乳期妇女接触本品。9.使用前请仔细阅读此标签,并严格按照标签说明使用。未尽使用情形,请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在农业技术人员指导下使用。
中毒急救措施
使用中或使用后如出现不适,应立即停止使用,采取急救措施。溅入眼睛,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皮肤接触,脱去被污染的衣物后立即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吸,立即离开施药现场并转移至空气流通处。仍有不适立即携带标签就医。误服,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带标签送医就诊。本品无特殊解毒剂,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储存于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应加锁保存。不能与食品、饮料、种子、粮食、饲料等物品同储同运。装卸时,注意轻拿轻放,禁止说笑打闹、吃、喝、抽烟;运输时要防潮防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