己唑醇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183045微毒杀菌剂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183045
首次批准日期
2018-07-24
有效期至
2028-07-23
农药名称
己唑醇
毒性
剂型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5%
重新核准日期
2021-08-06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有效期内
备注
2023年1月19日,变更原持有人济南仕邦农化有限公司。2023年11月10日,变更原持有人 山东仕邦农化有限公司。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己唑醇hexaconazole5%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水稻纹枯病80-100毫升/亩喷雾
芦笋褐斑病75-125毫升/亩喷雾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建议于水稻纹枯病发病初期喷雾施药,每次施药间隔7-10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3次,在水稻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28天。于芦笋褐斑病发病前或发病初期喷雾施药,每次施药间隔7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2次,在芦笋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3天。 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产品性能
本品属三唑类杀菌剂,对真菌尤其是担子菌门和子囊菌门引起的病害有广谱性的保护和治疗作用,可用于防治水稻纹枯病、芦笋褐斑病。
注意事项
1、使用前请仔细阅读本标签,须按照本标签说明使用。药液及废液不得污染各类水域。 2、本品对鱼类、大型蚤、斜生栅藻等水生生物、鸟类有毒,施药时应尽可能避开鸟类养殖区,鱼类及水生生物养殖区,水源地及附近水域禁止使用。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 3、本品为液体,开启时应注意不要用力过大,以防止药液洒漏。 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它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5、建议与其它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菌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中毒急救措施
对眼睛有刺激性,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如误服,不要引吐,立即送医救治,如进行洗胃,应防止呕吐物进入呼吸道,考虑使用活性炭和泻药。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 2、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