己唑醇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150822低毒杀菌剂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150822
首次批准日期
2015-05-14
有效期至
2030-05-13
农药名称
己唑醇
毒性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50%
重新核准日期
2026-07-15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有效期内
备注
2026年7月15日,增加小麦赤霉病。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己唑醇hexaconazole50%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小麦赤霉病3-7克/亩喷雾
水稻纹枯病8-10克/亩喷雾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应于水稻分蘖末期至孕穗期,纹枯病发生初期施药,兑水均匀喷雾,施药2次,施药间隔7—10天,用水量40—60公斤/亩。2.本品应于小麦扬花初期施药,兑水均匀喷雾,施药2次,施药间隔7—10天,用水量30—45公斤/亩。3.本品在水稻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45天,每季最多使用2次,本品在小麦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21天,每季最多使用1次。4.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降雨,请勿施药。
产品性能
己唑醇为抑制甾醇生物合成途径中的C14-脱甲基酶,可阻碍C14脱甲基化作用,影响细胞膜中麦角甾醇生物合成,导致细胞膜完整性和流动性受阻,影响病原菌细胞结构和功能。可用于防治水稻纹枯病、小麦赤霉病。
注意事项
1.对眼睛和皮肤有刺激作用。使用时应穿长衣长裤、靴子,戴帽子、护目镜、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具,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吸烟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并洗涤施药时穿戴的衣物。2.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置,及时交回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3.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应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及附近禁用;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施药田块及其周边植物开花期禁用,使用时应密切关注对附近蜂群的影响。4.建议与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菌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5.不得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以免降低药效。6.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作他用,不可随意丢弃。7.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及过敏者避免接触本品。
中毒急救措施
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1.误服者应立即用清水漱口,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2.吸入暴露者或在有限空间(密闭或半密闭环境内)接触农药者出现不适时,应立即转移到空气流通的地方,保持呼吸道通畅。3.皮肤污染者应用大量流水冲洗。冲洗时勿疏忽头发、会阴及皮肤皱褶等处。忌用热水,不强调用中和剂。条件允许时,可先用软毛巾轻拭除去附着的农药,再进行冲洗。4.眼睛受污染时,应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至少10分钟。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处,应远离火源、热源。本品应当置于儿童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混合储存。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