扑·乙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182965低毒除草剂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182965
首次批准日期
2018-07-24
有效期至
2028-07-23
农药名称
扑·乙
毒性
剂型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55%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有效期内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乙草胺acetochlor38.5%
扑草净prometryn16.5%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花生田一年生杂草110-190毫升/亩土壤喷雾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每季最多使用1次。于花生播后苗前,杂草刚萌发时,按每亩用药量对水30-50千克 ,配成药液均匀喷于地表。 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产品性能
本品结合酰胺类除草剂和三嗪类除草剂的特点,具有内吸传导的特点,通过对杂草光合作用的抑制及对核酸、蛋白质合成的影响而起到杀草作用。
注意事项
1、施药时要量准土地面积,用药前严格按说明书使用以免影响药效或出现药害。用药前有一次降雨或浇过水有利于药效发挥。 2、本品对刚萌发的杂草防治最好。在使用时应注意防治时期,以免草龄过大,影响药效。施药宜在上午10时前及下午4时后,避免中午高温施药;更不可在大风天气施药。 3、有机质含量低的沙质土不宜使用,土壤湿度大有利药效发挥,土壤干旱施药后,各种工具要认真清洗妥善处理,不得随意乱倒,以免造成环境污染或药害。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有可随意丢弃。 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等,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等。施药后应及时用手和洗脸等。 5、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6.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附近禁用,禁止在河塘等水域清洗放药器具。
中毒急救措施
本品低毒,对眼睛、皮肤和呼吸道有刺激作用,若溅入口内,溅到眼睛中,立即用清水冲洗至少15 分钟;皮肤接触时,应及时用清水或肥皂水冲洗。若发生中毒,应及时送医院对症治疗,本品无特效解毒剂。
储存和运输方法
请于阴凉、干燥、通风处贮存,装卸时要轻放,远离热源或火源。运输时包装件要正立,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食物、种子、饲料等同贮同运,远离儿童存放,并加锁。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