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草胺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120265低毒除草剂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120265
首次批准日期
2012-02-15
有效期至
2027-02-14
农药名称
乙草胺
毒性
剂型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89%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有效期内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乙草胺acetochlor89%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花生田一年生禾本科杂草80-100毫升/亩播后苗前土壤喷雾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施药的最佳时期为:于花生播后苗前杂草未出土前,使用时土壤湿度要大;对土壤进行均匀喷雾。2.禁止大风天施药,避免因飘移对临近其他作物有不良影响;3. 不能用超低容量喷雾等。较好的土壤湿度和不低于20摄氏度的气温有利于药效发挥。
产品性能
本品为酰胺类选择性芽前除草剂,由植物的幼芽、幼根吸收,双子叶植物由下胚轴吸收传导,破坏发芽种子细胞的蛋白酶,抑制幼芽和幼根生长,使芽畸形死亡。用于防除花生田一年生杂草。
注意事项
1.本品在每个花生生育期内最多使用1次,喷药要均匀,避免重喷、漏喷,喷药后出苗前遇大雨,会产生药害,施药要注意天气预报;2.黄瓜、菠菜、韭菜、谷子、高梁等作物对此药敏感,避免该药漂移到上述作物上。3. 本用过的喷雾器应充分洗净,洗涤残液及剩余药剂不可污染水源。4. 本品不能与碱性物质混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5. 开启包装物和施用时注意劳动保护,应戴口罩及手套,防止雾气吸入和沾染。此时不能饮食、吸烟等;施药后要用肥皂洗净手脸等外露部位。避免孕妇和哺乳期妇女接触本品。6. 用过的废弃物要妥善处理,不能乱丢乱放,也不能做它用。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本品对皮肤和眼睛有刺激作用。对人体、胎儿有致畸或其它隐性威胁,育龄女性应避免接触,使用中应避免误食、吸入,如有误食,应送医院对症治疗。眼睛溅入,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仍有不适时,就医;皮肤沾附农药后应用充分洗净,如有过敏症状应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对症治疗,无特殊解毒剂。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清新处。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剂应贮存于阴凉干燥通风处,远离火源、热源、儿童存放,并加锁。勿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同贮同运。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