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在水稻稻飞虱低龄若虫始盛期开始用药,每亩兑水40—50公斤,采用全株叶面均匀、周到喷雾。在小麦蚜虫发生始盛期施药1次,每亩兑水40—50公斤,注意喷雾均匀、周到。2.大风天或降雨前后,请勿施药。3.本品在水稻上使用安全间隔期为21天,每季最多使用2次。在小麦上使用安全间隔期为21天,每季最多使用1次。
产品性能
本品是一种烟碱类杀虫剂。作用机理与吡虫啉等烟碱类杀虫剂相似,但具有更高的活性。对害虫具有胃毒、触杀、内吸作用,作用速度快、持效期长等特点。在正常的使用技术条件下,对水稻和小麦的生长及周围非靶标生物无不良影响。
注意事项
1.严格按规定用药量和方法使用。2.本品不可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3.本品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4.使用本品应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穿防护服,戴防护手套、口罩等,避免皮肤接触及口鼻吸入。使用中不可吸烟、饮水及吃东西,使用后及时清洗手、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更换衣物。5.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应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施药田块及其周边植物开花期禁用,使用时应密切关注对附近蜂群的影响;施药3日前告知所在地及邻近3000米以内的养蜂者及时采取安全防范措施;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6.孕妇和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本品。
中毒急救措施
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物,用软布去除沾染农药,立即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眼睛溅入:立即用流动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吸入:立即离开施药现场,转移到空气流通处。误食:立即停止服用,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带农药标签到医院就诊。本品无专用解毒剂,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储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储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