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唑草腈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181604低毒除草剂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181604
首次批准日期
2018-04-23
有效期至
2028-04-22
农药名称
双唑草腈
毒性
剂型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2%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有效期内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双唑草腈pyraclonil2%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水稻移栽田一年生杂草550-700克/亩撒施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人工插秧后5~7天撒施,抛秧或机插后8~10天撒施;[2]可以直接均匀撒施,拌土均匀撒施,或者拌肥均匀撒施;[3]撒施时控制水层3-5厘米,并保持4-5天,水层不能淹没秧芯;[4]早春低温4叶期以下的早稻移栽田不宜使用。每季作物最多使用1次。
产品性能
本产品是一种触杀型除草剂,通过杂草的根部、基部吸收后,杂草呈褐变状,然后黄叶、坏死、凋零或干燥失水引起枯死。主要防治一年生杂草。
注意事项
1.田块应力求整平,否则会影响药效。2.机插秧、抛秧田由于根系浅,需等秧苗充分缓苗扎根后施药。3.不宜在缺水田、漏水田使用。4.尽可能不要在阴雨天用药,施药后如遇暴雨应及时排水。5.施药时应尽量戴好手套、口罩等防护装备。6. 在东北区域,遇气温低时适当延长保水时间至10天左右。7. 本品对黄瓜、玉米、大豆生长有影响,使用时应注意,本品对水藻类、藻有毒,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清洗施药器具。8.使用完毕后应及时清洗药械。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不可将残留药物、清洗液倒入江河、鱼塘等水域,以免污染水源。9.未使用完的制剂应放在原包装内保存,切勿将本品置于饮、食容器内。10.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此药。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本品对皮肤和眼睛无刺激作用,皮肤接触到该药液时,脱去污染的衣着,用大量流动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如不慎溅及眼睛,提起眼睑,用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如吸入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如呼吸困难,输氧。如呼吸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如若误服饮足量温水,催吐,立即携带此标签送医院对症治疗。无特殊解毒剂,对症治疗。用药时如感觉不适,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此标签送医就诊。
储存和运输方法
远离火源、热源,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存放,并加锁;不得与食物、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存同运。本品应贮存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