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水稻每季最多使用2次,安全间隔期为30天。2.防治纹枯病于发病初期第一次施药,间隔7一10天第二次施药。防治稻曲病于水稻破口前5一7天第1次施药,间隔7一10天第2次施药。用水量40一50公斤/亩。3.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产品性能
本品由甲氧基丙烯酸酯类杀菌剂肟菌酯和三唑类杀菌剂己唑醇复配而成,具有保护和治疗作用,防治水稻纹枯病和稻曲病。
注意事项
1.本品对鱼类等水生生物有毒,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2.对眼睛有刺激性,配药和施药时应穿着长衣、长裤和鞋,并佩戴手套、口罩和帽子,避免接触皮肤、眼睛和污染衣物,避免吸入药滴。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吸烟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并洗涤施药时穿戴的衣物。3.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置,及时交回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及过敏者避免接触本品。
中毒急救措施
如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如不慎接触皮肤和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15分钟。如误服应立即携此标签送医院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远离火源、热源。2.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