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甲霜灵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180615低毒杀菌剂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180615
首次批准日期
2018-02-09
有效期至
2028-02-08
农药名称
精甲霜灵
毒性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350克/升
重新核准日期
2025-12-09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有效期内
备注
2025年12月9日,增加水稻烂秧病。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精甲霜灵metalaxyl-M350克/升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水稻烂秧病20-25毫升/100千克种子拌种
花生根腐病60-80毫升/100千克种子拌种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可供农户直接拌种。2.用于处理的种子应达到国家良种标准。3.配制好的药液应在24小时内使用。4.本品在作物新品种上大面积应用时,必须先进行小范围的安全性试验。5.防治花生根腐病,按推荐用药量,用水稀释至1—2升,将药浆与种子充分搅拌,直到药液均匀分布到种子表面,晾干后即可。6.防治水稻烂秧病,于水稻播种前进行种子拌种施药1次。按推荐用药量,用水稀释至1—2升,将药浆与种子充分搅拌,直到药液均匀分布到种子表面,晾干后即可。7.处理过的种子必须放置在有明显标签的容器内。勿与食品、饲料放在一起,不得饲喂畜禽,更不得用来加工饲料或食品。8.播种后必须覆土,严禁畜禽进入。
产品性能
本产品由精甲霜灵及助剂加工而成,随着种子的萌发和生长,可内吸传导到植株的各个部位,对花生根腐病、水稻烂秧病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注意事项
1.使用前仔细阅读此标签,并严格按照标签使用。2.未用完的制剂应放在原包装内密封保存;切勿将本品置于饮、食容器内。3.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4.本品对眼睛有刺激性,使用时避免接触。配药、包衣和播种时应穿长衣长裤防护服、鞋子,戴帽子、口罩、护目镜和防护手套等防护用具,避免眼睛或皮肤接触及口鼻吸入;施药期间不可吸烟、饮水和进食;施药后及时清洗手、脸等暴露部位皮肤,更换并清洗防护衣物和用具。5.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应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6.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及过敏者避免接触本品;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
中毒急救措施
使用中或使用后如出现不适,应立即停止接触,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溅入眼睛,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皮肤接触,脱去被污染的衣物后立即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吸,立即离开施药现场并转移至空气流通处。误服,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本品无特殊解毒剂,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远离火源、热源。2.本品应当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