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首次施药适宜在烟草野火病、病毒病发生前至发病初期,间隔10天左右施药1次,可施药3次。用水量40—60公斤/亩,注意喷雾要均匀。2.在水稻细菌性条斑病害始发期开始施药,亩用药量兑水40—50公斤,视病情发生情况每7—10天左右施药1次,可施药3次,注意喷雾均匀。3.大风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4.在烟草上每季最多施药3次。在水稻上安全间隔期10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3次。
产品性能
本品具有内吸和保护双重功能,喷施在作物表面能慢慢地释放次溴酸和次氯酸,起到防治病菌的作用。
注意事项
1.本品不宜与碱性、有机磷农药混合使用。2.本品对眼睛有中等刺激性,使用时注意防护,穿戴防护服、防护手套、护目镜、口罩等安全防护措施。工作时禁止吸烟和进食。结束后,立即用肥皂和清水洗脸、手和裸露部位皮肤并更换衣物。施用器械清洗液不要随意乱倒,切勿污染水源。3.请严格按照防治对象、用药量使用。4.为延缓抗性产生,可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菌剂轮换使用。5.施药期间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及附近禁用;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避免药液污染水源地。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6.孕妇、哺乳期妇女及过敏者应避免接触此药。7.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随意丢弃或作他用。
中毒急救措施
1.如接触皮肤,脱去受污染的衣物,立即用大量清水清洗15—20分钟。2.如溅及眼睛,睁开眼用水缓缓冲洗15—20分钟,如果戴有隐形眼镜,在前5分钟内取出,然后继续清洗。3.如误服,立即催吐,请医生治疗。4.如不慎吸入,将患者移至空气清新的地方并让患者保持安静。必要时进行人工呼吸,情况严重立即看医生。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以原包装加锁放置于阴凉干燥处,避免阳光直接照射,远离火源及热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触及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不能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同储同运,搬运及运输过程中,轻拿轻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