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防治芝麻茎腐病,于茎腐病发病前或初期,喷雾施药,每亩兑水40—50公斤,每季最多使用2次,每次间隔7—10天,安全间隔期14天。2.防治辣椒炭疽病,于炭疽病发病前或初期,喷雾施药,每亩兑水40—50公斤,每季最多使用3次,每次间隔7—10天,安全间隔期3天。3.防治葱锈病,于锈病发病前或初期,喷雾施药,每亩兑水35—45公斤,可按当地生产实践调整,每季最多使用2次,每次间隔7—10天,安全间隔期14天。4.防治食用茉莉花叶斑病,于叶斑病发病前或初期,喷雾施药,每亩兑水45—80公斤,可按照当地生产实践调整,每季最多使用2次,每次间隔7—10天,安全间隔期7天。5.防治高粱炭疽病,于炭疽病发病前或初期,喷雾施药,每亩兑水45—50公斤,可按当地生产实践调整,每季最多使用2次,每次间隔7—10天,安全间隔期21天。6.大风天或降雨前后不宜施药。7.在推广使用前,应先在葱、食用茉莉花、高粱上开展小范围的作物安全性试验。
产品性能
1.苯醚甲环唑属三唑类杀菌剂,为甾醇脱甲基化抑制剂,具有内吸活性。2.可用于防治芝麻茎腐病、辣椒炭疽病、葱锈病、食用茉莉花叶斑病和高粱炭疽病。
注意事项
1.本品不可与强酸、碱性物质混用。2.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手套、口罩等,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更换衣物;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及过敏者避免接触本品。3.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4.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及附近禁用。5.桑园和蚕室附近禁用。
中毒急救措施
1.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2.误食,立即用清水漱口,携带标签到医院就诊,用医用活性炭洗胃,洗胃时注意防止胃容物进入呼吸道,对昏迷病人,切勿经口喂入任何东西或引吐。3.吸入,立即转移到空气流通的地方,保持呼吸道通畅。4.眼睛溅入,应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至少10分钟。5.皮肤沾附,用大量流水冲洗。冲洗时勿疏忽头发、会阴及皮肤皱褶等处。忌用热水,不强调用中和剂。条件允许时,可先用软毛巾轻拭除去附着的农药,再进行冲洗。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处,不可高温暴晒,应远离火源、热源。2.本品应当置于儿童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混合储存。4.运输中不可碰撞,不可倒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