丙草胺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171380低毒除草剂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171380
首次批准日期
2017-07-19
有效期至
2027-07-18
农药名称
丙草胺
毒性
剂型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85%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有效期内
备注
2022年04月02日,变更原持有人广东省佛山市盈辉作物科学有限公司。2023年7月9日,变更原持有人佛山市盈辉作物科学有限公司。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丙草胺pretilachlor85%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水稻移栽田一年生杂草36-48毫升/亩药土法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水稻移栽后5~7天时拌土撒施。2、拌土以及撒施务必均匀周到。拌土量250公斤/公顷。3、施药时及施药后须保持3~5厘米水层5~7天。4、每季最多使用1次。
产品性能
本品为酰胺类选择性芽前除草剂,可通过植物下胚轴,中胚轴和胚芽鞘吸收,根部略有吸收,直接干扰杂草体内蛋白质合成,并对光合及呼吸作用有间接影响。用于防除移栽水稻田一年生杂草。水稻移栽后5~7天拌毒土撒施可有效防除一年生杂草,对水稻安全。
注意事项
1、施药时须穿防护服、戴眼镜、手套等保护性衣物;施药时不能吃东西、吸烟、饮水等;施药后彻底清洗裸露部位。2、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废弃物要妥善处理,不能乱丢乱放,也不能做他用。3、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4、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本品。5、禁止在河塘等水域清洗施药器具;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
中毒急救措施
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医。1、如不慎接触到皮肤和眼睛,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2、如不慎吸入,转移至空气清新处;呼吸有困难时,可采用人工呼吸。3、如误服,及时催吐并立即携此标签送医院就诊。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通风、阴凉、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2、本品应当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种子、饲料等同贮同运。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