莎稗磷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171297低毒除草剂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171297
首次批准日期
2017-07-19
有效期至
2027-07-18
农药名称
莎稗磷
毒性
剂型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40%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有效期状态
有效期内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莎稗磷anilofos40%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水稻移栽田一年生禾本科杂草、莎草/药土法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水稻移栽前前2-3天,在整地后趁水浑浊状态时,每亩用药量拌干细土15-20千克均匀撒施,保持3-5厘米深的水层。施药与插秧,至少间隔2天。插秧时稻田水层应尽量自然落降或人工排降至3厘米深,排水尽量不要搅动稻田水层,插秧后保持3-5厘米水层7天以上,避免水层淹没稻苗心叶。
产品性能
本剂为水稻栽前芽期除草剂,可用于水稻栽前使用。可防除稗草(稻稗)、千金子、异型莎草等稻田常见一年生禾本科杂草和莎草,内吸性强,杀稗效果较好。
注意事项
1.水稻整个生育期最多使用1次。 2.严格按推荐的使用技术均匀施用,不得超范围使用。稗草2叶期用药时宜采用推荐的高剂量;排盐良好的盐碱地,应采用推荐的低用量,药后5天可换水排盐。 3.应于水稻移栽前3~7天,趁清水或浑水施药,且秸秆要打碎并彻底与耕层土壤混均,以免因秸秆集中腐烂造成水稻根际缺氧引起稻苗受害。东北地区移栽前后两次用药间隔20天以防除稗草(稻稗)、三棱草、慈菇、泽泻等恶性或抗性杂草时,可按说明先于栽前施用本剂。 4.本剂对鱼等水生生物中等毒性,应避免其污染地表水、鱼塘和沟渠等。其包装倒空洗净后应妥善处理,不可它用。其泄漏物、残留物及废旧包装等污染物,应集中在当地法定焚烧厂处理。 4.配药时应戴口罩及手套,配药完毕须洗净双手。5.施药时必须穿戴防护衣物,配戴眼罩和口罩,施药时绝不可进食、饮水和吸烟。施药后应清洗全身,换洗喷药衣物。6.在清洗药械或处理废弃物时不要污染水或水源,用过的容器应勿做他用,埋藏或焚烧。7.孕妇和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此药。8.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作它用,也不可随意丢弃。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周围开花植物期禁用,使用时密切关注对附近蜂群的影响;桑园及蚕室附近禁用;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
中毒急救措施
1.不慎药液接触皮肤,用大量的肥皂和清水清洗皮肤表面。2.不慎药液接触眼睛,用清水冲洗眼睛至少15分钟。3.不慎误食,则应立即催吐,并携此标签立即就医,保证呼吸道畅通,服用医用活性炭吸附剂;呼吸困难时应实施吸氧,检查病人的意识状态、呼吸和脉搏。本品无解毒剂。
储存和运输方法
1.产品密封后存放在阴凉、干燥、通风处,不要直接置于阳光下、过热或低于0℃的地方。2.远离家禽,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和种子混合贮存运输。3.远离儿童,贮存于儿童触及不到的地方,并加锁。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