己唑醇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160956低毒杀菌剂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160956
首次批准日期
2016-07-27
有效期至
2031-07-26
农药名称
己唑醇
毒性
剂型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40%
重新核准日期
2026-03-02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有效期内
备注
2026年3月2日,增加石榴树炭疽病、石榴树褐斑病。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己唑醇hexaconazole40%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水稻纹枯病12-14毫升/亩喷雾
石榴树炭疽病6400-8000倍液喷雾
石榴树褐斑病6400-8000倍液喷雾
芦笋褐斑病9.4-15.6毫升/亩喷雾
蒜薹(贮藏期)叶枯病3200-4800倍液浸梢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防治水稻纹枯病,于发生前或发病初期用药,间隔7—10天施药1次,每季最多使用3次,兑水量30—40公斤/亩,安全间隔期28天。2.防治芦笋褐斑病,于发生前或发病初期用药,间隔7天施药1次,每季作物最多使用2次,兑水量30—45公斤/亩,安全间隔期3天。3.防治蒜薹(贮藏期)叶枯病,于蒜薹入库时浸蘸薹梢1次,每季最多使用1次,安全间隔期90天。4.防治石榴树炭疽病,于发生前或发病初期用药,可用药3次,间隔10—14天连续施药,每季最多使用3次,安全间隔期14天。5.防治石榴树褐斑病,于发生前或发病初期用药,可用药3次,间隔10—14天连续施药,每季最多使用3次,安全间隔期14天。6.施药时注意喷雾均匀周到,防止漏喷。7.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有降雨,请勿施药。8.在推广使用前,应先在石榴树上开展小范围的作物安全性试验。
产品性能
己唑醇属三唑类杀菌剂,具有内吸性。可防治水稻纹枯病、蒜薹叶枯病、芦笋褐斑病、石榴树炭疽病、石榴树褐斑病。
注意事项
1.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菌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2.使用时应穿长衣长裤、靴子,戴帽子、护目镜、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具;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吸烟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并洗涤施药时穿戴的衣物;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及过敏者避免接触本品。3.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置,及时交回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及附近禁用;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鸟类保护区及附近禁用;施药田块及其周边植物开花期禁用,使用时应密切关注对附近蜂群的影响;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药液及其废液不得污染各类水域土壤等环境。
中毒急救措施
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1.皮肤接触:脱掉被污染的衣物,用软布去除沾染农药,用大量清水和肥皂清洗。2.眼睛溅入:立即将眼睑翻开,用清水冲洗15—20分钟,再请医生诊治。3.吸入:立即离开施药现场,转移到空气流通处。4.误服:立即停止服用,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带农药标签到医院就诊。5.无特效解毒药,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在阴凉、干燥、通风条件下储存,远离热源或火源。2.置于儿童及无关人员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3.不可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混合储运。4.运输时应注意避光,防高温、雨淋。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