虫螨腈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160712低毒杀虫剂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160712
首次批准日期
2016-05-23
有效期至
2031-05-22
农药名称
虫螨腈
毒性
剂型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240克/升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有效期内
备注
2022年09月03日,变更原持有人河北国欣诺农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虫螨腈chlorfenapyr240克/升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甘蓝小菜蛾16.7-33.4毫升/亩喷雾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应于小菜蛾发生初期施药。全株均匀喷雾。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应停止施药。
产品性能
本品是新型吡咯类化合物,具有胃毒及触杀作用。在叶面渗透性强,有一定的内吸作用。使用推荐剂量对甘蓝小菜蛾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注意事项
1、每季作物最多使用1次,安全间隔期为14天。2、建议与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3、本品对大型溞、鱼类和家蚕剧毒,对鸟类和蜜蜂高毒。施药期间应密切关注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和桑园、蚕室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施药。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本品。禁止在荷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认真清洗施药器具,清洗液不要污染水及水源。 4、使用本品应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穿防护服,戴防护手套,口罩等,避免皮肤接触及口鼻吸入。使用中不可吸烟、饮水及吃东西,使用后及时清洗手、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更换衣物。 5、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6、用过的容器不能随意丢弃,应妥善处理,不可作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过量误服,可导致腹泻发生。急救措施: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1.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物,用软布去除沾染农药,立即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2.眼睛溅入:立即用流动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3.吸入:立即离开施药现场,转移至空气清新处。4.误食:立即停止服用,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带农药标签到医院就诊。5、本品无特殊的解毒药,催吐只能在专业人员的监督下进行。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保持装有药液的容器密封。2、本品应当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物、种子、饲料等同贮同运。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