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铵膦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160320低毒除草剂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160320
首次批准日期
2016-02-26
有效期至
2031-02-25
农药名称
草铵膦
毒性
剂型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10%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有效期内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草铵膦glufosinate-ammonium10%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非耕地杂草700-1200毫升/亩定向茎叶喷雾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适宜的施药时期为非耕地杂草生长旺盛期。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产品性能
本品属磷酸类除草剂,是谷氨酰胺合成抑制剂,具有部分内吸作用的非选择性触杀除草剂。施药后短时间内,植物体内铵代谢陷于紊乱,细胞毒剂铵离子在植物体内累积,与此同时,光合作用被严重抑制,达到除草目的。
注意事项
1.严格按规定用药量和方法使用。2.本品遇土钝化,配制药液时,应使用清水,禁止用浑浊的河水或沟渠水配药。3.本品为非选择性除草剂,不宜与其他除草剂混用,以免降低活性,影响药效。喷雾时应注意防止药液漂移到其他作物上,防止产生药害。4.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附近禁用; 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鸟类保护区附近禁用;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5.使用本品时应穿防护服和戴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6.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禁止接触。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中毒急救措施
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此标签送医院就诊。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物,立即用软布去除沾染农药,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眼睛溅入:立即用流动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误服:立即停止服用,用清水充分漱口后,携带农药标签到医院就诊。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