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维·灭幼脲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152183微毒杀虫剂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152183
首次批准日期
2015-09-22
有效期至
2030-09-21
农药名称
甲维·灭幼脲
毒性
剂型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25%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有效期内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灭幼脲chlorbenzuron24.5%
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emamectin benzoate0.5%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甘蓝小菜蛾10-15毫升/亩喷雾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在小菜蛾卵孵盛期至低龄幼虫期施药,喷雾需周到、均匀、细致,以叶片湿润但不滴水为宜。(2)大风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3)安全间隔期7天,每季作物最多施药次数1次。
产品性能
本品具有触杀、胃毒作用,持效性强,杀虫更彻底,药效更持久,可有效防治甘蓝小菜蛾,使用安全。
注意事项
(1)对蜜蜂、水生生物、家蚕有毒,蚕桑、养蜂地区及蜜源作物花期禁止使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2)施药时应穿防护服,戴口罩或防毒面具以及胶皮手套,避免皮肤接触及口鼻吸入。期间不可吸烟、饮水及进食,使用后及时清洗手、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更换衣物。(3)本品为液体,开启时应注意药液撒漏。 (4)施用器械在使用前、后需彻底清洗,严禁药液流入河塘。剩余药液应密封妥善放置,空瓶应销毁。 (5)建议与其它作用机制不同杀虫剂轮换使用。(6)孕妇和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7)不可与强酸及碱性农药混用。
中毒急救措施
本品如误入眼睛,立即用清水至少冲洗15分钟,仍有不适应立即就医;如接触皮肤,立即用清水冲洗并换洗衣物;如误服立即携标签送医院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1)应贮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止冻结和强光直晒;应远离生活用品、食物、饲料和禽畜,存放在儿童接触不到地方并加锁保存。(2)运输时避免暴晒和雨淋,搬运时轻拿轻放,不可倒置。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