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维·灭幼脲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220011低毒杀虫剂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220011
首次批准日期
2022-01-18
有效期至
2027-01-17
农药名称
甲维·灭幼脲
毒性
剂型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25%
重新核准日期
2025-09-25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有效期内
备注
质量浓度275克/升(甲氨基阿维菌素2.2克/升,灭幼脲272.8克/升);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0.23%,2.5克/升。 2022年10月9日,增加杨树舟蛾。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灭幼脲chlorbenzuron24.8%
甲氨基阿维菌素abamectin-aminomethyl0.2%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杨树舟蛾1000-2000倍液喷雾
甘蓝小菜蛾15-20毫升/亩喷雾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应于甘蓝小菜蛾低龄若虫发生盛期施药。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3.本品在甘蓝上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季作物最多可使用1次。4.本产品在杨树舟蛾低龄幼虫发生始盛期施药1次,兑水量60—100公斤/亩,或根据当地农业生产实际 兑水均匀喷雾。
产品性能
本品中的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促进γ-氨基丁酸释放,抑制神经传导,最终使氯离子通道活化,杀死害虫。灭幼脲是一种苯甲酰基类的杀虫剂,主要是胃毒作用。二者混配用于防治甘蓝小菜蛾、杨树舟蛾。
注意事项
1.使用时穿戴长衣、长裤、帽子、口罩、手套等安全防护措施。避免接触皮肤和眼睛。2.使用中不可吸烟、饮水及吃东西。施药完毕后应及时换洗衣物,洗净手、脸和被污染的免污染皮肤。3.用过本品药的器具要及时清洗。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池塘、河流、水源;废弃物要妥善处理,不能随意丢掉。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置,及时交回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4.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及附近禁用;施药田块及其周边植物开花期禁用,使用时应密切关注对附近蜂群的影响;施药3日前告知所在地及附近3000米以内的养蜂者及时采取安全防范措施;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5.本品建议与其他杀虫剂轮换使用,延缓抗性。6.禁止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
中毒急救措施
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1.皮肤接触:立即脱去被污染的衣物,用大量清水冲洗皮肤暴露部位。2.眼睛溅入:立即翻开眼睑,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3.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流通处,保持呼吸道畅通。4.不慎误服:用清水充分漱口后,携此标签送医诊治。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远离火源、热源。2.本品应当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