稻瘟酰胺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151698低毒杀菌剂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151698
首次批准日期
2015-08-28
有效期至
2030-08-27
农药名称
稻瘟酰胺
毒性
剂型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20%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有效期内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稻瘟酰胺fenoxanil20%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水稻稻瘟病60-100克/亩喷雾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在水稻稻瘟病初发期施药,每亩兑水45-60千克喷雾处理; 2.视病情,在第1次用药7-10天后,再施一次药; 3.每季水稻最多使用本品3次,安全间隔期为21天。
产品性能
本品是一种用于防治水稻稻瘟病的内吸性杀菌剂,为黑色素生物合成抑制剂,具有治疗、渗透和抑制孢子形成的特点。
注意事项
1.本品具有良好的内吸活性,在叶面和水下施用防治稻瘟病;2.使用前先将瓶内药液充分摇匀。配制药剂时,应选择远离引用水源严防被人、家畜、禽误食;3.施药时必须保持田间水层5-7厘米,保水3-5天,以后水管理同常规;4.水稻稻瘟病初发期施药,按设计量均匀喷雾,其后视其天气及病害发生趋势隔7-10天后,再施药1次药;5.施药时注意药剂漂移,不得将药液漂移到蔬菜幼苗上;6.本药剂对水生生物有毒,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施药,施药时不可污染鱼塘、河道、水沟;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7.用药结束后及时清洗手脸并将喷雾器械清洗干净,清洗废液应妥善处理,避免污染水源,河流。剩余药剂妥善保管,不得随意丢弃。禁止在河塘等水域清洗施药器械。用过的包装物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8.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此药。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急救措施:若有接触,迅速脱去沾有药液的衣服,并且用肥皂及清水清洗皮肤;若药液溅入眼睛,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严重者经处理后立即送往医院;如吸入,应立即到通风处;不慎误服,不要引吐,立即携带标签请医生诊治,由于该药剂有迟缓发作的可能性,因而必须对误服者进行至少48小时的观察。
储存和运输方法
将本品于阴凉干燥处密封保管,避免阳光直射、雨淋,远离火源;与种子、种苗、肥料及其他农药分开放置;如有泄漏用吸收材料或沙土吸收;搬运及运输过程中,需专门车辆运输,轻拿轻放,避免倒置,避光、防雨淋;远离儿童并加锁,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同贮同运。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