稻瘟酰胺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151448低毒杀菌剂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151448
首次批准日期
2015-07-31
有效期至
2030-07-30
农药名称
稻瘟酰胺
毒性
剂型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40%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有效期内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稻瘟酰胺fenoxanil40%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水稻稻瘟病30-50毫升/亩喷雾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应在水稻破口期5-7天喷施第一次,齐穗期喷施第二次。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3.产品在水稻上使用的推荐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季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
产品性能
本品为黑色素生物合成抑制剂,具有较好的内吸活性,可抑制附着孢的穿透来防止稻瘟病的感染,持效期较长,可耐雨水冲刷。
注意事项
1.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适当的防护服及用具(见图形标识),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2.本品对鱼类等水生生物有中等毒性,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应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清洗施药器具,不要污染水体,应避免药液流入湖泊,河流或鱼塘中污染水源。3.本品对蜜蜂低毒,但具有中等风险性,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扬花期禁用。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4.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菌剂轮换使用。5.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6.施药器械可用清水或适当的洗涤剂反复清洗2-3次,倒置晾干。7.孕妇和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本品。
中毒急救措施
不慎皮肤接触或溅入眼睛,应立即用流动的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不慎误服,不要引吐,立即携带标签请医生诊治。由于该药剂有迟缓发作的可能性,因而必须对误服者进行至少48小时的观察。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密封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2.存放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贮存或运输时堆层不得超过规定,注意轻拿轻放,以免损坏包装,导致产品泄漏。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