胺鲜酯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150534低毒植物生长调节剂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150534
首次批准日期
2015-03-23
有效期至
2030-03-22
农药名称
胺鲜酯
毒性
剂型
总有效成分含量
1.6%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有效期内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胺鲜酯diethyl aminoethyl hexanoate1.6%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白菜调节生长800-1200倍液喷雾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于白菜苗期喷第1次药,7天后喷第2次药。2.大风天或暴雨前不宜施药,以免药液流失。
产品性能
胺鲜酯是已酸酯类植物生长调节剂,对植物的生长具有调节促进作用,可用于白菜的调节生长。
注意事项
1.本品在白菜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季最多使用2次。2.使用本品应穿长衣长裤,戴手套、口罩等防护用具,避免皮肤接触及口鼻吸入。使用中不可吸烟、饮水及吃东西,使用后及时用大量清水和肥皂清洗手、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更换衣物。3.本品对水生生物有毒,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4.不能与碱性农药混用,喷药时要均匀喷布。5.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不可随意丢弃。6.禁止儿童、孕妇和哺乳期妇女接触。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急救: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皮肤接触:立即脱掉污染衣物,用软布去除沾染农药,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眼睛接触:立即提起眼睑,用流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吸入:立即离开施药现场,转移到空气新鲜处。误服:应停止服用,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带农药标签到医院就诊。本品无特效解毒剂,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同贮同运。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