胺鲜·甲哌鎓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172715低毒植物生长调节剂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172715
首次批准日期
2017-11-21
有效期至
2027-11-20
农药名称
胺鲜·甲哌鎓
毒性
总有效成分含量
80%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有效期内
备注
2025年12月12日,变更原持有人陕西亿田丰作物科技有限公司。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甲哌鎓mepiquat chloride73%
胺鲜酯diethyl aminoethyl hexanoate7%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棉花调节生长5.5-6克/亩喷雾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 本品适宜的施药时期为棉花盛花期,施药1次,施药时应注意全株均匀喷雾处理。2. 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3. 本品在棉花上使用时,每季作物最多使用2次。安全间隔期为40天。
产品性能
本品为植物生长调节剂,用于调节棉花生长。
注意事项
1.严格按照规定用药量和方法使用。2.本品不可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植物生长调节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3.本品对藻类有毒。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附近禁用;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4.使用本品时应穿防护服和戴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5.用药后包装物及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中毒急救措施
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物,立即用软布去除沾染农药,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眼睛溅入:立即用流动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吸入:立即离开施药现场,转移到空气清新处。误服:立即停止服用,用清水充分漱口后,携带农药标签到医院就诊。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