苯甲·丙环唑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142145低毒杀菌剂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142145
首次批准日期
2014-09-18
有效期至
2029-09-17
农药名称
苯甲·丙环唑
毒性
剂型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60%
重新核准日期
2023-02-03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有效期内
备注
2023年2月3日,增加小麦纹枯病。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苯醚甲环唑difenoconazole30%
丙环唑propiconazol30%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小麦纹枯病7.5-10毫升/亩喷雾
水稻纹枯病12-14毫升/亩喷雾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施药期:在水稻纹枯病、小麦纹枯病发病前或发病初期,可施药2次,间隔7天左右,每亩兑水45—50公斤稀释后叶面喷雾。2.施药时不要求有田水,在露水干后施药,喷雾均匀。3.水稻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25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3次,小麦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28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2次。4.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产品性能
本品是由苯醚甲环唑和丙环唑两种杀菌剂组合而成,具有保护和内吸治疗作用;药剂可被植物根、茎、叶部吸收,并能在植株体内向上传导,抑制病菌麦解甾醇生物合成,从而破坏真菌细胞膜的生理作用,最终导致真菌死亡。
注意事项
1.配药和施药时,应穿防护服,戴口或防毒面具以及胶皮手套,以避免污染皮肤和眼睛,施药完毕后应及时换洗衣物,洗净手、脸和被污染的皮肤。2.施药前、后要彻底清洗喷药器械,未用完的药液应密封后妥善放置。3.开启封口应小心药液溅出。4.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置,及时交回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及附近禁用;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5.勿与铜制剂和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6.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菌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7.孕妇、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
中毒急救措施
本品对眼睛有轻度刺激作用。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立即用清水冲洗10—15分钟;若误服,立即携此标签送病人到医院急救,可考虑使用医用活性炭洗胃,防止胃容物进入呼吸道。对症治疗,无专用解毒剂。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于阴凉、通风、干燥处,严防潮湿和日晒,远离儿童、牲畜和火源并加锁保管。不得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混合贮存。避免与皮肤和眼睛接触,防止由口鼻吸入。在运输过程中应轻拿轻放。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