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铵膦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141816低毒除草剂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141816
首次批准日期
2014-07-14
有效期至
2029-07-13
农药名称
草铵膦
毒性
剂型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200克/升
重新核准日期
2022-04-22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有效期内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草铵膦glufosinate-ammonium200克/升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柑橘园杂草350-500毫升/亩定向茎叶喷雾
非耕地杂草350-500毫升/亩茎叶喷雾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为灭生性除草剂,宜在晴天露水干后喷药,用清水将本剂稀释后定向均匀喷雾在杂草叶面上,不得用污水、硬水,以免影响药效。2.定向喷雾时不能接触作物的任何部分。使用时应该注意避免飘移到邻近作物田及柑橘幼嫩茎叶上,以免产生药害。3.如施药后4—8小时内降雨,会减低药效,应补喷。4.用清水稀释药液,否则会降低药效。5.本品对柑橘园每季最多使用2次,安全间隔期为7天。
产品性能
本品是具有内吸和触杀作用的灭生性除草剂,活性较高、除草速度较快、杀草谱较广。属于谷氨酰胺合成抑制剂,施药后短时间内可以导致植物体内氮代谢紊乱及铵的过量积累、叶绿体解体,从而光合作用受抑制,最终导致杂草死亡。用于防除柑橘园杂草及非耕地杂草。
注意事项
1.本品施药后5天内勿割草、放牧、翻地等。2.本品不可用铁器存放,并且不能使用无镶衬的铁质喷雾器喷雾。3.施药时穿长衣长裤、戴手套、护目镜、帽子、穿鞋等;不能吸烟、饮食等;施药后洗干净手脸等。4.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5.废弃物要妥善处理,不能随意丢失,也不能作他用。6.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本品。
中毒急救措施
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1.皮肤接触:脱掉被污染的衣物,用软布去除沾染农药,立即用肥皂和大量清水彻底冲洗。2.眼睛溅入:立即用流动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3.吸入:立即离开施药现场,转移到空气清新处。4.误服:立即停止服用,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带农药标签到医院就诊。
储存和运输方法
贮运时应严防潮湿和日晒,保持良好通风,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2、避免与食物、种子、饮料、粮食、饲料混放混运。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