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防治芝麻茎腐病,于茎腐病发生前或发生初期,喷雾施药,每亩兑水40—50公斤,每季最多使用2次,每次间隔7—10天,安全间隔期14天。2.防治苹果树斑点落叶病,于斑点落叶病病害初期,喷雾施药,每季最多使用3次,安全间隔期14天。3.防治观赏牡丹黑斑病,于黑斑病病害初期,喷雾施药,每亩兑水40—60公斤,连喷2次,每次间隔7天左右。4.防治葱锈病,于锈病发病前或初期,喷雾施药,每亩兑水35—45公斤,可按当地生产实践调整,每季最多使用2次,每次间隔7—10天,安全间隔期14天。5.防治食用茉莉花叶斑病,于叶斑病发病前或初期,喷雾施药,每亩兑水45—80公斤,可按照当地生产实践调整,每季最多使用2次,每次间隔7—10天,安全间隔期7天。6.防治高粱炭疽病,于炭疽病发病前或初期,喷雾施药,每亩兑水45—50公斤,可按当地生产实践调整,每季最多使用2次,每次间隔7—10天,安全间隔期21天。7.大风天或降雨前后不宜施药。8.在推广使用前,应先在葱、食用茉莉花、高粱上开展小范围的作物安全性试验。
产品性能
1.苯醚甲环唑属三唑类杀菌剂,为甾醇脱甲基化抑制剂,具有内吸活性。2.可用于防治芝麻茎腐病、苹果树斑点落叶病、观赏牡丹黑斑病、葱锈病、食用茉莉花叶斑病和高粱炭疽病。
注意事项
1.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菌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2.请遵照农药安全使用准则使用本品,本品对眼睛、皮肤有刺激性,使用时应穿长衣长裤、靴子,戴帽子、护目镜、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具;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吸烟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洗涤施药时穿着的衣物;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及过敏者避免接触本品。3.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4.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及附近禁用;桑园和蚕室附近禁用。
中毒急救措施
1.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2.误食,立即用清水漱口,携带标签到医院就诊,无特殊解毒剂,对症治疗。3.吸入,立即转移到空气流通的地方,保持呼吸道通畅。4.眼睛溅入,应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至少15分钟。5.皮肤沾附,用大量流水冲洗。冲洗时勿疏忽头发、会阴及皮肤皱褶等处。忌用热水,不强调用中和剂。条件允许时,可先用软毛巾轻拭除去附着的农药,再进行冲洗。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处,应远离火源、热源。2.本品应当置于儿童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混合储存。4.运输时应注意防水防潮,避免雨淋;搬运时轻搬轻放,不可倒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