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于虫害发生初期用药,根据虫害发生情况连用1—2次。2.棉花上安全间隔期28天,每季最多使用2次;茶树上安全间隔期3天,每季最多使用3次;水稻上安全间隔期28天,每季最多使用2次;菠菜上安全间隔期5天,每季最多使用2次;芹菜上安全间隔期10天,每季最多使用3次;马铃薯上安全间隔期7天,每季最多使用2次;豇豆上安全间隔期3天,每季最多使用1次;冬枣上安全间隔期28天,每季最多使用2次;芦笋上安全间隔期3天,每季最多使用1次;田间大蒜可见少量黄叶尖,根蛆始发期兑水根部喷淋1次,在青蒜和蒜薹上的安全间隔期为10天;应于天麻蚜虫发生盛期进行常规喷雾,兑水量15—50公斤/亩,最多施药1次,安全间隔期28 天。3.大风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4.在推广使用前,应先在天麻等小作物上开展小范围的作物安全性试验
产品性能
本品是烟碱类杀虫剂,具有胃毒、触杀及内吸活性,用于防治登记使用范围内的靶标害虫。
注意事项
1.本品不可与呈强酸、强碱性物质混用。2.施药时要有防护措施,戴口罩、手套,穿保护性作业服,严禁吸烟和饮食。避免药物与皮肤和眼睛直接接触。施药后要及时洗手洗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及时更换衣物。3.施药期间应密切关注对附近蜂群的影响,禁止在周围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使用。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4.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域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5.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作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6.哺乳期妇女及孕妇避免接触本品。7.建议与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中毒急救措施
轻度中毒:头痛、呕吐、出汗等。重者抽搐。1.如接触皮肤,用肥皂和大量清水彻底清洗受污的皮肤。如不慎吸入,应立即离开施药现场,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2.如溅及眼睛,用大量流动清水冲洗眼睛至少15分钟,严重者送医就诊。3.如误服,立即用大量清水漱口,并携带标签送医就诊。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以原包装置于阴凉干燥处和儿童、无关人员触及不到的地方,并加锁,避免阳光直接照射,避免任何火源,不能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混合贮存运输,搬运及运输过程中,轻拿轻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