苯甲·丙环唑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141257低毒杀菌剂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141257
首次批准日期
2014-05-07
有效期至
2029-05-06
农药名称
苯甲·丙环唑
毒性
剂型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30%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有效期内
备注
2023年9月11日,变更原持有人江苏禾本生化有限公司。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苯醚甲环唑difenoconazole15%
丙环唑propiconazol15%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水稻纹枯病15-20毫升/亩喷雾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应于水稻拔节至水稻孕穗末期,纹枯病始发期至盛期,喷药间隔期7-10天,内连续喷药2-3次。2、该药耐雨水冲刷,多雨天气施药2小时后遇雨不必重喷。
产品性能
本品是一种丙环唑和苯醚甲环唑两种杀菌剂混配而成的, 具有内吸、治疗特点,可被根、茎、叶部吸收。丙环唑作用特点是一种具有保护和治疗作用的内吸性杀菌剂,可防治子囊菌、担子菌和半知菌所引起的病害。
注意事项
1.本品在水稻上的安全间隔期为28天,一季作物最多使用次数3次。2.配药和施药时,应穿防护服,戴口罩或防毒面具以及胶皮手套,以避免污染皮肤和眼睛。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3.施药前、后要彻底清洗喷药器械,洗涤后的废水不应污染河流等水源,未用完的药液应密封后妥善放置。4.开启封口应小心药液溅出,废弃包装物应冲洗压扁后深埋或由生产企业回收处理。5.本品对鱼和水生生物有毒,勿将药剂及废液弃于池塘、河流、湖泊中污染水源和水系,不能在养鱼的田中施用。6.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 7.本品不要和碱性药剂混用。8.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
中毒急救措施
1.用药时如果感觉不适,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此标签送医就诊。 2.皮肤接触:立即脱掉被污染的衣物,用肥皂和大量清水彻底清洗受污染的皮肤。必要时请医生诊治。 3.眼睛溅药:立即将眼睑翻开,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再请医生诊治。 4.发生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新鲜处。如果吸入者停止呼吸,需进行人工呼吸。注意保暖和休息,速请医生诊治。 5.误服:请勿引吐。立即携带标签,送医就诊。紧急医疗措施:使用医用活性炭洗胃,洗胃时注意防止胃容物进入呼吸道。注意:对昏迷病人,切勿经口喂入任何东西或引吐。解毒剂:无专用解毒剂,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于阴凉、通风、干燥处,严防潮湿和日晒,远离儿童、牲畜和火源,并加锁。不得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混合贮存。避免与皮肤和眼睛接触,防止由口鼻吸入。在运输过程中应轻拿轻放。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