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防治芝麻茎腐病,于芝麻茎腐病发生前或发生初期喷雾,间隔7—10天施药1次,兑水量40—50公斤/亩。每季最多使用2次,安全间隔期14天。2.防治苹果树斑点落叶病,于苹果树斑点落叶病发病初期喷雾,可施药3次。每季最多使用3次,安全间隔期14天。3.防治葱锈病,于葱锈病发生前或发病初期喷雾,间隔7—10天施药1次,兑水量35—45公斤/亩,或可按当地生产实践调整兑水量。每季最多使用2次,安全间隔期14天。4.防治食用茉莉花叶斑病,于食用茉莉花叶斑病发生前或发病初期喷雾,间隔7—10天施药1次,兑水量45—80公斤/亩,可按当地生产实践调整兑水量。每季最多使用2次,安全间隔期7天。5.防治高粱炭疽病,于高粱炭疽病发生前或发病初期喷雾,间隔7—10天施药1次,兑水量45—50公斤/亩,可按当地生产实践调整兑水量。每季最多使用2次,安全间隔期21天。6.防治石榴干腐病,于石榴干腐病发生前或发病初期喷雾,可施药3次,每次间隔10—14天。每季最多使用3次,安全间隔期28天。7.施药时注意喷雾均匀周到,防止漏喷。8.大风天或降雨前后不宜施药。9.瓜类作物对本品敏感,使用时应避免飘移对邻近作物造成药害。10.在推广使用前,应先在葱、食用茉莉花、高粱、石榴树上开展小范围的作物安全性试验。
产品性能
1.苯醚甲环唑属三唑类杀菌剂,为甾醇脱甲基化抑制剂,具有内吸活性。2.可防治芝麻茎腐病、苹果树斑点落叶病、葱锈病、食用茉莉花叶斑病、高粱炭疽病和石榴树干腐病。
注意事项
1.不可与碱性物质混用。2.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菌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药性。3.对眼睛轻度刺激,对皮肤有弱致敏性,使用时应穿长衣长裤、靴子,戴帽子、护目镜、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具,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吸烟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并洗涤施药时穿戴的衣物,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及过敏者避免接触本品。4.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应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挪作他用;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5.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及附近禁用。6.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7.鸟类保护区及附近禁用。
中毒急救措施
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1.皮肤接触:脱掉被污染的衣物,用软布去除沾染农药,用大量清水和肥皂清洗。2.眼睛溅入:立即将眼睑翻开,用清水冲洗15—20分钟,再请医生诊治。3.吸入:立即离开施药现场,转移到空气流通处。4.误服:立即停止服用,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带农药标签到医院就诊。5.无特效解毒药,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处,应远离火源、热源。2.本品应当置于儿童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或碱性物质混合储存。4.运输时应注意避光,防高温、雨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