枯草芽孢杆菌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132408微毒杀菌剂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132408
首次批准日期
2013-11-20
有效期至
2028-11-19
农药名称
枯草芽孢杆菌
毒性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10亿个/克
重新核准日期
2023-12-11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有效期内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枯草芽孢杆菌bacillus subtilis10亿个/克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水稻稻曲病75-100克/亩喷雾
烟草赤星病75-100克/亩喷雾
烟草黑胫病50-100克/亩喷淋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在烟草赤星病初发期或发病前使用效果最佳,每亩兑水40—60公斤均匀喷雾。防治烟草黑胫病喷淋茎基部。2.水稻破口前5—7天和破口后5—7天各使用1次。3.请勿在强阳光下喷雾,晴天傍晚或阴天全天用药效果最佳。
产品性能
本产品利用叶面上的营养和水分在叶片繁殖,同时分泌具有杀菌作用的物质达到竞争营养、排斥、抑制和杀灭病菌的效果。用于防治烟草赤星病、黑胫病和水稻稻曲病。
注意事项
1.本品不能与防止细菌药剂同时使用。不能与强酸性和强碱性物质混用。2.使用时应穿戴防护服,不能在施药现场吸烟和饮食,施用后及时更换并彻底清洗工作服。顺风向施药,避免吸入药液。3.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所有施药器具,用后立即用清水冲洗干净。4.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置,及时交回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残剩药剂应密闭保存在原包装容器内。5.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菌剂轮换使用,延缓抗性发展。6.孕妇及哺育期妇女避免接触。
中毒急救措施
1.用药时如果感觉不适,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标签就医。2.皮肤接触:立即脱掉被污染的衣物,用肥皂和大量清水彻底清洗受污染的皮肤。3.眼睛溅药:立即将眼睑翻开,用清水冲洗10—15分钟,对症就医治疗。4.发生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新鲜处,请医生诊治。5.误服:立即携带标签送医,无特效解毒剂,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储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混合储运。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