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建议在病害发病初期使用,水稻纹枯病间隔10—15天连续施药,小麦白粉病以及锈病间隔7—10天施药;推荐用水量45—50公斤/亩。防治烟草白粉病,建议于病害发生前或发生初期施药,视病情发展情况,间隔7—10天再施药1次,兑水50—60公斤/亩,或按照田间实际兑水均匀喷雾。注意喷雾均匀。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降雨,请勿施药。3.本品在水稻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30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3次。本品在小麦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21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2次。在烟草上的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个作物周期最多使用3次。
产品性能
本品对水稻纹枯病,小麦白粉病、锈病和烟草白粉病具有防治效果。
注意事项
1.严格按规定用药量和方法使用。2.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菌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3.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应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及附近禁用;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入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5.儿童、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本品。
中毒急救措施
使用中或使用后如出现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溅入眼睛,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皮肤接触,脱去被污染的衣物后立即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吸,立即离开施药现场并转移至空气流通处;仍有不适立即携带标签就医。误服,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带标签送医就诊,本品无特殊解毒剂,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远离火源、热源。2.本品应当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