苄·丁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132008低毒除草剂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132008
首次批准日期
2013-10-21
有效期至
2028-10-20
农药名称
苄·丁
毒性
剂型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0.64%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有效期内
备注
2023年6月3日,变更原持有人湖南神隆超级稻丰产生化有限公司。2024年8月22日,变更原持有人湖南神隆海洋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苄嘧磺隆bensulfuron-methyl0.032%
丁草胺butachlor0.608%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水稻抛秧田一年生杂草6-7.5千克/亩撒施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应于水稻抛秧后5-7天,即抛秧苗直立扎根,稗草叶龄1.5叶之前,直接撒施。2、施药时田间保持水深3-5厘米,保持水层7-10天。
产品性能
本品适用于防除水稻抛秧田的稗草、牛毛毡、鸭舌草、矮慈姑、异型莎草、节节菜、四叶萍、眼子菜、陌上菜等一年生杂草。
注意事项
1.本品在水稻上使用,与后茬作物安全间隔期为80天,每季最多使用1次。2.对鱼等水生生物毒性较强,鱼虾蟹套养稻田禁用。用药后的田水也要远离水产养殖区。3.施药时必须穿戴防护衣或使用保护措施,避免接触皮肤。施药时禁止饮食、吸烟。施药后用清水及肥皂水彻底清洗脸、手及其它裸露部位。 4.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切勿将制剂及其废液弃于池塘、沟渠、河溪和湖泊等,以免污染水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不可随意丢弃。5.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表现为呕吐、腹泻。对眼睛、皮肤、粘膜有刺激作用。中毒急救:若误服,应立即携此标签带病人送医院诊治,对症治疗。无特效解毒剂。皮肤接触,用清水及肥皂洗干净;溅入眼睛中,立即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仍有不适时,就医。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的库房,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不能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和同运。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