苄·丁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131574低毒除草剂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131574
首次批准日期
2013-07-23
有效期至
2028-07-22
农药名称
苄·丁
毒性
剂型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0.35%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有效期内
备注
2025年9月23日,变更原持有人江西卫农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苄嘧磺隆bensulfuron-methyl0.015%
丁草胺butachlor0.335%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水稻抛秧田一年生及部分多年生杂草10000-15000克/亩直接撒施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水稻抛栽后5-7天,直接撒施;2、施药后禁止灌深水淹苗,也忌燥田施药;3、使用时要灌上3-5cm水层,保水4-7天,缺水续灌;水层不宜过深,以免淹没稻心叶。田水不可流入邻近阔叶作物田。4、每季作物最多使用次数:1次。
产品性能
本药剂为药肥混剂,对水稻抛秧田部分多年生杂草、一年生杂草,具有较好的防除效果。
注意事项
(1)、本品对人畜低毒,但对鱼和水生生物敏感,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2)、用本品时应穿长裤、戴口罩、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饮食、饮水、吸烟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3)、严格按照标签说明使用,不可扩大使用范围或随意加大用药量;(4)、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 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避免接触;(5)尿素含量为34%,其中氮含量为15%。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对皮肤、眼睛、粘膜有轻微刺激作用。1、皮肤污染:用微温水或肥皂水充分冲洗;不慎吸入,应将患者移到空气通风处;2、溅入眼睛:应将眼睑翻开,用生理盐水或清水冲洗10至15分钟。再请医生治疗;3、误食:立即携此标签将患者送医院诊治,可进行催吐、洗胃等对症救治,洗胃时应注意保护好气管和食管。本品无特效解毒剂。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储存在通风、干燥阴凉处,远离火源或热源。严防潮湿和日晒;2、应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3、不得与食品、种子、饲料、饮料及易燃易爆品等同贮同运。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