稻瘟灵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131569低毒杀菌剂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131569
首次批准日期
2013-07-23
有效期至
2028-07-22
农药名称
稻瘟灵
毒性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40%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有效期内
备注
2025年12月9日,变更原持有人成都科利隆生化有限公司。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稻瘟灵isoprothiolane40%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水稻稻瘟病80-120克/亩喷雾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 在水稻稻瘟病发病初期施药,视病情的严重程度间隔每隔14天用药一次,可连续用药3次2.配药时要搅拌均匀,施药时应喷雾均匀周到。 3. 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有雨,请勿施药。
产品性能
内吸杀菌剂,水稻植株吸收药剂后累积于叶组织,特别集 中于穗轴与枝梗,从而抑制病菌侵入,阻碍病菌脂质代谢,抑制病菌生长,起到预防与治疗作用,对水稻稻瘟病有较好防效。
注意事项
1. 产品在水稻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3次。2.本品不能与铜制剂、碱性物质混合使用。3. 本品对蚤类有中毒,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域中清洗施药器具;对家蚕有毒,桑园附近禁限用;对天敌赤眼蜂有中等风险性,应避开天敌活动高峰期。4.施药时须穿戴防护衣服,避免药液接触皮肤和眼睛。请勿吸烟、饮食、喝水。5.施药后要用肥皂和清水彻底清洗手、脸和其他裸露部位。6.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菌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8.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
中毒急救措施
使用中或使用后若感觉不适,应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1、溅入眼睛:立即用流动的清水冲洗15分钟。 2、皮肤接触:立即用肥皂和清水冲洗15分钟,如仍有刺激感,请立即就医。 3、吸入:立即移至新鲜空气处,换掉被污染的衣物,并就医。 4、若误食、催吐,并携带本标签送医院救治。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