丙环唑·稻瘟灵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200921低毒杀菌剂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200921
首次批准日期
2020-10-28
有效期至
2030-10-27
农药名称
丙环唑·稻瘟灵
毒性
剂型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35%
重新核准日期
2026-01-21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有效期内
备注
2026年1月21日,增加水稻稻曲病。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稻瘟灵isoprothiolane20%
丙环唑propiconazol15%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水稻稻曲病30—40毫升/亩喷雾
水稻稻瘟病30-40毫升/亩喷雾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防治水稻稻瘟病,在发病初期,施药1—2次,间隔7—10天,兑水量40—60公斤/亩。2.防治水稻稻曲病,在水稻破口前5—7天用药一次,间隔7—10天(水稻齐穗期)再用一次,兑水量40—60公斤/亩。3.喷雾应均匀周到,以确保防效。4.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有雨,请勿施药。5.本品在水稻上的安全间隔期为28天,每季最多使用2次。
产品性能
本品是由丙环唑和稻瘟灵混配而成,具有保护和治疗作用的内吸性杀菌剂,可被根、茎、叶部吸收,并能在植株体内向上传导,可以防治子囊菌,担子菌和半知菌所引起的病害。防治水稻的稻瘟病和稻曲病。
注意事项
1.本品按推荐剂量使用。2.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应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及附近禁用;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3.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4.开启时应戴用必要的防护器具,要小心谨慎防止撒漏或者人身伤害 。5.施药时应注意安全防护,该产品使用时,穿戴长衣、长裤、帽子、口罩、手套等防护措施,工作中不准吸烟、饮水进食,不要用手直接擦拭面部,施药后要彻底清洗防护用具,洗澡,并更换和清洗工作服。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本品。7.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混合储运。
中毒急救措施
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感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标签就医。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物,用软布去除沾染农药,立即用大量清水和肥皂清洗并就医。眼睛溅入:立即用流动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并就医。吸入:立即离开施药现场,转移至空气流通处并就医。误服:立即停止服用,用清水充分漱口后并携标签就医,本品无特殊解毒剂,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储存在阴暗、低温、干燥、通风的库房中,储运时,严防潮湿和日晒,远离火源和水源,避免直接暴露在阳光下。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触及不到的地方,并加锁储存。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及其他物品同储同运。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