苄嘧磺隆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131135低毒除草剂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131135
首次批准日期
2013-05-20
有效期至
2028-05-19
农药名称
苄嘧磺隆
毒性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60%
重新核准日期
2020-10-27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有效期内
备注
2025年12月22日,变更原持有人黑龙江省哈尔滨利民农化技术有限公司。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苄嘧磺隆bensulfuron-methyl60%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移栽水稻田阔叶杂草及莎草科杂草5-7克/亩毒土法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在水稻移栽后5~7天,按亩需药量毒土法施药;精细整地,用药时田间应有3~5厘米水层,并保持5~7天。本品每季作物最多使用1次。
产品性能
本品为磺酰脲类内吸传导选择性水稻田除草剂,可用于水稻移栽田防除三棱草、矮慈姑、泽泻、雨久花、眼子菜、萤蔺等阔叶杂草及莎草科杂草。
注意事项
1施药时要避开对本品敏感的阔叶作物。应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施药对后茬敏感作物的安全间隔期应在80天以上。 2本品对蜂、鸟、鱼、蚕低毒。 3施药时要穿长衣长裤、戴手套、眼镜等;此过程中不能吃东西、吸烟、饮水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等。4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用过的容器或包装物应妥善处理,不可作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中毒急救措施
1本品对眼睛、皮肤和粘膜有刺激作用,无全身中毒症状。不慎溅到眼睛中,立即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皮肤接触时,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并送医院诊治。2如误服,立即催吐,并携此标签送医院诊治。 ?无解毒剂,请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处,远离火源、热源及儿童存放,并加锁;勿与医药、食物、种子和饲料等同贮同运。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